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复习: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3 09:20:01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复习: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向社会预售其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转让。
商品房销售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根据《开发经营条例》规定,2001年4月4日建设部颁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商品房现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来源:考吧网WwW.kao8.Cc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费用。
(4)商品住宅必须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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