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关员冲刺必过辅导:过境货物及保税货物监管基本特征和要求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6 20:04:05

保税货物监管基本特征和要求
1、备案保税【批准保税】
2、纳税暂缓
3、监管延伸
4、核销结关
1、批准保税海关批准货物保税的原则有三个:
【1】合法经营---货物合法、方式合法、企业合法、证件合法
【2】复运出境---所有保税货物的经加工、装配后应该复运出境,且进出基本平衡
【3】可以监管---加工环节、进出境环节海关都可以监管。
2、进口环节暂免纳税保税货物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属于暂时免纳税费,而不是免税,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 3、监管延伸监管的时间、地点都延伸。
※监管时间: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境起至提取货物止。
☆保税货物:提取货物之日起【海关保税监管开始】,至完成仓储、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
※监管地点: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出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货物:凡是储存、加工、装配的地点均是海关监管的地点 。
【1】准予保税的期限;指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的时间限制。
【2】申请核销的期限:指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最后期限。

过境货物
过境货物是从境外起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1】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2】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C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3】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4】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过境货物进境时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及相关单证,海关核对货物无误,在提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的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上述提运单一并交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出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关封和核对货物无误后,加盖海关放行章,监管出境。
过境货物过境期限为6个月,可申请延期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海关可变卖处理。过境货物在境内运输发生损毁和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应当负责补交进口税款。
 

2012年报关员冲刺必过辅导:过境货物及保税货物监管基本特征和要求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