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检员考试知识点精讲十六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7 12:13:45

2013年报检员考试 时间是12月8日,在这剩下的复习时间里,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报检员考试的知识点,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进口棉花国外供货商备案登记

2013年报检员考试知识点精讲十六

审核和批准

1、经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登记申请并通知境外供货企业。需申请人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通知申请人补正,20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撤销申请。

2、国家质检总局在2个月内组织评审组对受理的境外供货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评审人员对供货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内容包括加工能力、质量控制与管理、检测能力、包装及仓储管理等。

3、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登记证书,并定期对外公告。经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登记,2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4、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不予登记,已登记的撤销其登记资格。

有效期: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交换证复查申请;

适用范围:国家质检总局对境外棉花供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登记条件及申请

(一)供货企业申请登记应当符合一定条件

(二)提出登记申请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交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书面材料。

到货检验

1、已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进口棉花,收货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境外供货企业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到货时可在目的地实施检验。

2、进口未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时,收货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装运前检验条款,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入境报检时应提供境外供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出具的货物合格声明。到货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在第一到货口岸实施现场开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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