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复习指导十四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2 07:45:59

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复习指导十四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4年设备监理师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kao8.cc)特别整理了设备监理师考试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点击进入设备监理师考试题库下载

定标与签订合同

1)定标

确定中标人的权力由设备采购招标人行使,也可由招标人将此项权力授予评标委员会行使。被确定的中标人应当是评标委员会经过评议并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中的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权利。

2)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开标

开标的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以便投标人准时出席开标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程序: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信息。

中标人应当符合的条件: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适用于“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编辑推荐:

2014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复习指导汇总

2014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辅导讲义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