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知识点一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6 22:38:51

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知识点一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5年土地估价师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kao8.cc)特别整理了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点击进入土地估价师考试题库下载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课税对象

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计税依据

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租金收入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按租计征。

纳税人

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以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编辑推荐: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知识点汇总

2015年土地估价师《基础与法规》知识点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