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 考试,全面的了解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练习题,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
1、根据行政裁量权的范围的不同,行政不当可以分为【A】。
A.主体不当、时间不当、地点不当
B.权利赋予对象不当、权利赋予量不当
C.义务科以对象不当、义务科以量不当
D.权利赋予量不当、义务科以量不当
2、下列(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书面形式。
A.合同形式
B.公证形式
C.鉴证形式
D.审核登记形式
E.公告形式
【答案】B C D E
【解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3、下列关于个体工商产及其财产责任,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B.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C.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D.就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是一种有限责任
E.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的,不能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答案】DE
【解析】就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的,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4、 2007年2月,甲与乙签定一份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因甲的女儿已领结婚证,并于2007年10月举行结婚仪式,从2007年8月,则甲将房屋交给乙装修,这一合同的性质应认定为( )。
A.已成立,但未生效
B.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C.是附期限合同
D.是附条件合同
E.是可撤销的合同
【答案】A C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5、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下列关于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是【A】。
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6.甲乙二人打架,甲被打伤送进医院,乙被送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小李为了节省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未等甲回来就直接对乙进行讯问,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小李的行为( )。
A.提高了办案效率,应当提倡
B.违反程序,无效
C.合法但不合理
D.违反了公开制度
【答案】B
【解析】不单方接触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的、具有相互排斥利益的事项时,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材料的制度。本题中小李的行为违反了“不单方接触制度”,属于违反程序的行为,无效。
7.根据行政裁量权的范围的不同,行政不当可以分为( )。
A.主体不当、时间不当、地点不当
B.权利赋予对象不当、权利赋予量不当
C.义务科以对象不当、义务科以量不当
D.权利赋予量不当、义务科以量不当
【答案】A
【解析】根据行政裁量权的范围不同,可分为主体不当、时间不当、地点不当。B项属于权利赋予不当的两种情形,C项是义务科以不当所包括的两种情况,D项则是干扰项。
8.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违法特征的是( )。
A.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B.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C.行政违法是一种违纪行为
D.行政违法是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
【答案】C
【解析】行政违法的主要特征有:①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②行政行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的行为;③行政违法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④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9.关于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行政应急措施,其中包括限制行政相对人某些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行为
B.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应急法治原则作指导
C.行政应急与依法行政原则相违背
D.对行政应急也应该有现实性、专属性、程序性、适当性的要求,需要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
作为保障
【答案】C
【解析】虽然表面上看来,行政应急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行政应急往往是面对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行政机关出于保障重大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根本利益的目的,是符合行政法治原则的。
10、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依据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三类。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C.局部民事行为能力
D.有条件民事行为能力
E.无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BE
【解析】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依据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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