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资料十九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6 04:17:30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资料十九

为了提高考友对于2015年一级建造师 考试的复习效率,并更有针对性的进行科目的复习,考吧网(kao8.cc)特别整理了2015年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 ,供考友进行复习。同时也可以加入我们一级建造师考试交流群(89864726),与老师一起交流!

一级建造师考试更多试题下载>>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施工单位人员素质、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工程业绩等综合能力的体现,反映了该施工单位从事某项施工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是国家对建设市场准人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国的法律规定施工单位除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严格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 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近些年来,随着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建设市场的整顿规范,公然以无资质的方式承揽建设工程特别是大中型建设工程的行为已极为罕见,往往是采取比较隐蔽的“挂靠”形式。但是,在专业工程分包或者劳务作业分包中仍存在着无资质承揽工程的现象。《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042004年2月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目前,无资质承揽劳务分包工程,常见的是作为自然人的“包工头”,带领一部分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与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是通过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垫底”获签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是,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样规定是在依法查处违法承揽工程的同时,也能使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编辑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资料汇总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