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展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通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8 03:17:44

扬州开展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及驻扬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

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3年12月进行。首次注册对象为2013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延续注册对象为《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首次注册

学历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红章);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原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必查项目化验单粘贴在相应位置);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8、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用一张,两张备用)。

注:有管理版或机构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需将人员信息进行录入。

以上材料3-8项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1、2项用长尾票夹固定于材料最上面,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装订后按《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人员顺序排列,并标序号。

二、延续注册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必查项目化验单粘贴在相应位置)。

注:有机构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需按系统中人员顺序进行录入。

以上材料2-3项按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第1项用回形针固定于材料最上面。装订后按《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标序号。

各单位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具体办理日期安排见附件1)。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如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可一并办理。办理地点:扬州市卫生局8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树静、乔莉,联系电话:0514-87961669。

附件:

1、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首次、延续、变更)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4、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5、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6、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附件1-附件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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