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核心重点(32)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4 2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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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设立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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