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A)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A、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
B、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1个月内
C、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0日内
D、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20日内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的审查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某公安分局对有打人行为的李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被害人杨某认为处罚太轻,以该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改变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应为(D)。
A、共同被告
B、共同原告
C、证人
D、第三人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