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检员考试 时间是11月24日,在这剩下的几个月的复习时间里,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报检员基础知识的知识点,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报检范围:入境化妆品

(二)报检要求

报检人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按规定填制《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

2、进口化妆品标签检验相关资料(化妆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及化妆品成分配比等)

3、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证书)

(三)其他检验检疫规定和要求

1、(1)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主或其代理人凭《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申领检验检疫CIQ标志,并在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加贴后,方可销售、使用;

(2)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货;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使用;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责令其销毁或退货。

2、检验检疫机构对化妆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

3、进口化妆品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4、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分级监督检验管理制度,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出口化妆品分级管理类目表》。

5、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实施后续监督管理。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未加贴或者盗用检验检疫标志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可依法采取封存、补检等措施。

6、对化妆品的标签审核,检验检疫机构与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经检验合格的,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7、化妆品标签审核的内容包括:

(1)标签所标注的化妆品卫生质量状况、功效成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2)标签的格式、版面、文字说明、图形、符号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进口化妆品是否使用正确的中文标签

(4)标签是否符合进口国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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