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复习指导四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5 16: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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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掌握:

1、 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特征:

熟悉:

民法调整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主要特点:①当事人主体平等;

②以特定人身利益为内容;

③与主体不可分割。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主要特点:①作为民事主休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地位平等;

②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③等价有偿。

了解:

民法的作用:

(1) 民法是保障市场体制正常运行的有效法律形式;

(2) 民法为****提供基本保障;

(3) 民法促进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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