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12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8 05:20:06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注会经济法案例题怎么做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D)。

A、厂长王某恶意串通财务科科长李某,将企业资金转移到其个人账户

B、6岁的月月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00元的化妆品

C、张某用刀威胁李某,在此情况下,李某开具一张10万元的欠条给张某

D、张某将自己的房屋低价转让给甲公司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D项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2、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C)。

A、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B、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C、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的,由于传达人没有转达或者推迟转达意思表示的风险,由传达人承担

D、向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的意思表示除外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的,则由于传达人没有转达或者推迟转达意思表示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D)。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

B、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4、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D)。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代理的概念。根据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选项ABC均构成代理;选项D中,丁不是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所以不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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