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辅导资料十五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4 11:07:24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辅导资料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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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评标的相关规定

1、 评标委员会有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意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 招标人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定力书面合同并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

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

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文书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经过鉴证的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效力,在诉讼中仍需要对合同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适应范围不同

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

原则、内容和范围、目的相同。

合同公证与鉴证,除另有规定外,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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