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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保荐机构的申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
2.对保荐人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
知识点四、国债承销业务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
目前,我国国债主要分为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成员资格依照办法再次审批。
(一) 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
1.基本条件:6条
2.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的条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或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3.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应当具备乙类成员资格条件外,上一年度记账式国债业务还应当位于前25名以内。
4.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
(1)承销团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2)营业网点在40个以上。
(二)申请与审批
1.记账式国债承销成员的资格审批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实施,并征求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意见。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资格审批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实施,并征求银监会的意见。
2.申请人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提交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申请人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交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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