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复习笔记: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9 21: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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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消费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1)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逾期包装物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特殊: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在收取押金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酒类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参照2执行(实际也征不到,因为啤酒,黄酒是从量计征,而不是从价,故逾期时,实际上只征增值税,而不征消费税),其他酒类在收取时则计征消费税。

4.包装物已经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收取的押金,在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押金时,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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