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复习笔记:证券投资人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2 11:55:56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复习笔记:证券投资人

为了帮助考生了解2015年证券从业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特地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辅导知识点的相关辅导的资料,希望对大家在复习证券从业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作为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从各国的具体实践看,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

2.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2)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3)保险经营机构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QFⅡ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股票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同时,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目前尚未批准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3.企业和事业法人

我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

(2)社保基金。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另一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3)企业年金:投资的范围和投资的比例。

(4)社会公益基金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的风险特性与投资适当性

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三种类型。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客户调查问卷、产品风险评估与充分披露等方法,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

投资适当性的要求就是“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

编辑推荐:

最新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真试题点击下载

欢迎加入66考试网微信号(exam66)(可以获取考试报名时间一手资讯及考试相关模拟试题)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