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 考试复习已经开始了,考吧网(kao8.cc)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特意整理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辅导资料 ,帮助各位考友复习。在此先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四项权利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会在安全生产 工作中的地位
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P31)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活动的决策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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