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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考核工作是对军转干部服役期间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政策照顾积分是军转考核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岗位工作及参战、伤残等军转干部进行加分。下文为长沙市的军转干部政策照顾计分办法,可供2013年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参考。
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以及在涉核岗位工作不满10年的每年按0.6分计分。上述加分以部队任职命令为准。
参战加分。为保卫国家安全,参加作战一年以上的计20分,一年以内的计10分。参加国际维和的参照作战计分。
伤残加分。因战致残的计10分;因公致残的计4分。
参加国家、军队和地方重大任务的视情况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由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1.在一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0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在二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2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7分;
3.在三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4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9分;
4.在四类地区、一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计16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1分;
5.在西藏自治区、二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计18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3分;
6.从事飞行、舰艇或在涉核岗位工作满10年的计14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