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 时间为10月27日,在这剩下的几个月中,为了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考吧网小编特意整理了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的知识点,供广大考生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报检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5、《出入境检验检疫报验规定》
6、《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
二、报检范围(了解)
三、主要报检单位
例如外贸公司,或者是生产企业等等,与进出口有关的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有关的手续成为报检单位。
四、报检企业注册
(一)注册登记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1条、《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等
(二)报检单位资格的认定
1、自理报检单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代理报检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代理报检管理规定
1、代理报检: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行为。
2、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
(1)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的什么的条件才可以申请成为报检单位,要注意硬性的规定,例如注册资本(150万)、人数(不少于10人)等。参看教材P135
(2)提交的材料(了解)
(3)证书的颁发
取得《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区域内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代理报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天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
五、代理报检行为
应完成的代理报检行为包括:
(1)办理报检手续
(2)缴纳检验检疫费
(3)联系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4)领取检验检疫证单和通关证明
(5)其他与检验检疫工作有关的事宜
六、代理报检单位的报检行为规则(了解)
七、代理报检单位的法律责任(了解)
八、国家质检总局取消代理报检资格的情况(了解)
九、年度审核制度
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代理报检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直属检疫检疫局申请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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