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律硕士模拟题及答案五

发布时间:2013-08-09 牛课网

1、孙某是一个著名的影星,相关消息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有个记者对孙某相关的某事做了报道,但孙某认为记者的报道失实,要求记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记者拒绝。孙某恼羞成怒,出资雇用几个人将该记者打伤。后来司法机关介入,将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孙某声称,他明知打伤记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记者的报道严重失实,他忍无可忍。社会公众对孙某的行为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应当罪加一等

B、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体现了了法的指引作用

C、公众对于此事的议论和不同看法,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D、孙某是公众人物,他应当容忍自己的私人生活曝光于公众,法律对他的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也就不如普通人那么高

2、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某造纸厂暴力抗拒环境保护部门和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联合污染治理查处,并且纠集工厂职工,将执法人员打成重伤,还扣留了执法小组的汽车。他们除了承担行政责任之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B、甲在窗台上有鲜花一盆,一日风大,花盆被吹落楼下,刚好砸到经过此地的乙,造成乙头部被砸伤。乙找到甲后,发现甲是他高中同学,多年未见,于是乙就没有让甲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协商免除民事责任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C、张某和赵某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张某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赵某的饭店供应大闸蟹500斤,在该履行期内,赵某享有民事权利,而张某承担民事义务

D、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物权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所以触犯了《物权法》中的强行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要承担违宪责任

3、18世纪的甲国是封建国家,经过19世纪的法律近代化改革,采纳了邻国乙国的建议,于1895年制定了甲国宪法。在20世纪初期,甲国发生革命,成立新甲国,其后在1895年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甲国1931年宪法,内容和1895年宪法绝大部分类似。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项?

A、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

B、新甲国1931年宪法会因为新甲国和旧甲国的阶级区别,而在继承1895年甲国宪法上受到法的阶级性的排斥

C、因为甲国是在乙国建议下立宪的,所以可以判断出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时间晚于乙国宪法

D、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对外开放的结果

4、下面关于法律与道德的相关论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只能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但道德在法律和国家形成之前便已经出现,在法律和国家消亡以后,仍然会存在

B、就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而言,道德的调整范围大于法律

C、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都认为实在法不是法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5、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些选项错误的?

A、法律体系包括一国国内现行法律和一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

B、现行中国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财税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

C、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进行分类是目前中国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

D、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因为大都诸法合一,所以不存在法律体系

6、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过程中不能回避利益关系的矛盾,下面关于法律调节利益关系矛盾的基本准则的论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在中国,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因为个人和社会是内在地统一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可以相互代替的

B、面对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时,立法者应该立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先兼顾各种利益,再确定哪个优先

C、在现阶段的中国,快速发展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是社会的主要课题,所以立法者在调整利益矛盾时主要考虑效率即可

D、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调节利益矛盾的解决方案是独一无二的、最佳的

7、恩格斯说:“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商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力机关——即国家。”下列关于对这段话的理解,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人类历史上现有法律后有国家

B、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先有国家后有法

C、法和国家是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伴随阶级、阶级斗争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的表现

D、法起源于生产需要,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8、关于法律移植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后发展国家采纳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才是法律移植

B、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也是法律移植

C、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

D、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www.KaO8.cc

9、下列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些选项时不正确的?

A、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一个重大的区别在于法律规则是法的要素,而法律原则不属于法的要素范畴

B、法律规则的内容具体而明确,相反,法律原则则具有更大的抽象性

C、法律原则按照其效力强弱或刚性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强行性原则和任意性原则

D、民法上“诚实信用”,应该视为一个法律规则,因为它具有法律操作的可能

10、江苏省某都市早报以《镇江一****致人自杀的教师二审死刑被维持》为标题发布了一条新闻,详细了报道了镇江市某镇小学六年级语文老师林某某,在课堂上先后多次猥亵5名女生,并在课间课后****了多名女生,致其中一名女生服毒自杀。该则新闻披露了被告人林某某作案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所在单位。对于这则报道,下列选项中不能成立的是:

A、该则新闻报道侵犯了本案被害人的隐私权

B、该都市早报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需要加以提高

C、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济活动保障了受到性侵犯的学生们的合法权益

D、由于审判公开的要求,所以新闻报道可以披露该案审判的具体内容

1、【答案】A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和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所以,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本题中,孙某明知法律禁止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却实施了伤害行为,说明了法对他的指引作用。指引作用的对象是孙某自己的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社会公众通过孙某之事了解到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这是通过法的实施对社会公众产生了影响,具有教育作用,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在法律的适用中,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人的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情况而加以区别对待,所以对孙某应予以正确的法律评价,既不能因其明知故犯就罪加一等,也不能因其是公众人物就剥夺对其隐私权的保护,所以,选项A、D是错误的。

2、【答案】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责任。

【解析】法律责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不同,可以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①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有三种,其一是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其二是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其三是行为人虽无过错,但其行为符合民事法律关于责任承担的规定;②民事责任具有救济兼惩罚的性质,所谓救济是对受害人受损的权利和利益予以赔偿和补偿,这是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所谓惩罚是对行为人因违法而对违约行为人进行的处罚;③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④民事责任是行为人对受害方承担的责任,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而且,责任之间也可能产生重合,可能发生双重追究,比如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追究等等。选项A就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追究,该案例中,造纸厂因为拒绝环保检查要承担行政责任,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罚款、停业整顿等,但他们打伤执法人员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并不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因为如果要发生法律责任的竞合,就必须是责任主题实施了一个行为,而该案例中,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处罚的行为并不是同一行为,所以不会发生竞合。选项B很明显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之一是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所以B项中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履行期内,两人应当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选项D的错误在于,触犯了《物权法》中强行性规定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宪法的,不是违宪行为,不应当承担违宪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3、【答案】ABC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继承和移植的特性、法的继承之根据、法律移植的必要必然性。

【解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依照此,B项表述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承继会受到阶级性的限制是不对的,B项应当入选。新甲国1931年宪法和甲国1895年宪法的关系是法的继承。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生活条件和历史的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继承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A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不是一种法的继承,而是一种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C项将法的移植混淆成为法的继承,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并非主要体现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C项错误,应当选择。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的可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是对乙国的法的移植,故体现了对外开放的内容,D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4、【答案】AB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与道德的关系。

【解析】法与道德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不同的。法只存在于有阶级的社会,而道德在无阶级的社会中也存在,所以A项是正确的。法属于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显然,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一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而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可见,D项是正确的;C项是错误的,因为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在“实在法是不是法”这个问题上持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5、【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解析】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可见,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虽然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大都诸法合一,但是全国并不是只有一部法律,而是存在多部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所以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可知,当时也是存在法律体系的,因此D项是错误的。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可见,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并不包括财税法,所以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但是,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进行分类并不是是目前中国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而是主要标准,可见C项也是错误的。

6、【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点是利益这个法律价值问题。

【解析】调节利益矛盾基本准则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善于选择最佳方案;由此可见B项是正确的。虽然社会本身是人的社会,个人和社会是内在统一的,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不能相互代替的,只是在发生矛盾时,在兼顾的基础上使个人和集体利益服从社会和国家利益,可见A项是错误的。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效率一般占主导地位,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但必须考虑包括公平在内的道德因素,仅顾效率而不顾公平,会出现严重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所以C项是错误的。调节利益关系有各种解决方案,一般不会存在独一无二的最佳方案,所以D项存在只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将问题绝对化,所以也是错误的。

7、【答案】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和国家的产生以及而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解析】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从法的起源的经济根源来看,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法的阶级根源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引起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法是在产生了私有制,出现了阶级,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基础上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持其阶级统治,不仅需要建立国家政权,而且也需要凭借国家政权认可或制定新的社会规范,这种新的规范就是法。而国家则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C、D两项是正确的。而A项则是错误的,是先有国家然后才有能制定或认可法律,而法律并不是全部由国家制定,社会规范或习惯经国家认可之后也可以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所以B项也使错误的。

8、【答案】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移植。

【解析】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虽然一般情况下,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但并不是绝对的。落后国家的某些制度有可能是相当先进或适合某一法律文化发达国家的国情的,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也有可能移植落后国家的这一法律制度,所以A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法律移植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致融合和趋同;第二,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第三,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法律统一运动或法律全球化。可见,B项是正确的。法律移植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它以供体(被移植的法)和受体(接收移植的法)之间存在着共性,即受同一规律的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为前提。因此,法的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才不会导致移植过来的法律出现明显的滞后性,可见C、D两项都是正确的。

9、【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分。

【解析】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概念四个方面,可见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都是法的要素,所以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明显的不同,在内容的区分则表现为: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而法律原则比较笼统和模糊,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以使得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可见B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法律规则按照其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法律规则和任意性法律规则,而法律原则中不存在这种分类,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帝王法则”,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并不是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而在于操作性的大小和余地,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10、【答案】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和法律意识。

【解析】该题是法的价值和法律意识的实例题,选项A、B、C的说法都可以成立,不能入选。这一都市早报的新闻报道详细披露了被告人作案的具体单位、地点和时间明显不妥当,会损害本案被害人的隐私权,A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该题中的新闻工作者缺乏对于我国相关法律的了解,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以至发布了不该发布的新闻消息,其法律意识需要加以提高,B项也可成立,不能选。司法判决对被告人科以刑罚,打击了犯罪,保护了社会和人民,也保护了受到性侵犯的学生们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正义的体现,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在第11条规定了审判公开原则,但是本题明显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不能公开的情形,所以新闻报道不可以通过非正式渠道了解该案内情并披露审判的具体内容,不公开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对于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对公民个人的正义,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自由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而正义则是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审判公开是法的秩序的要求,主要目的是要社会公众建立相信法律并树立法律权威的状态,秩序是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故而应只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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