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章节辅导资料八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7 21:51:08

城市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章节辅导资料八

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城市规划师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特别整理了城市规划师考试的一些重点知识,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一..主要知识点:

1.规划条件的内容: 拟订规划条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注重城市景观;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

(3)注重邻里关系,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4)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5)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

(6)坚持合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7)符合城市防灾、减灾要求,保障城市安全。

(8)加强城市设计内容,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9)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10)严格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规划条件包括以下内容:用地情况、强、退、交、配、设、安、其。

用地情况:用地性质、坐标、用地面积、

开发强度:人口容量、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高度注意无线电收发讯区、微波走廊、高压输电走廊、军事和国家安全设施的相关技术规定。

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退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城乡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退相邻用地的距离,建筑日照要求。

2.规划条件的概念: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以及建设工程提出的引导和控 制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规定性和指导性意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 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 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规划条件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方案、核发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核实的依据。

二.考试形式:

规划条件部分常见的有三种题型: 补充规划条件:给定用地情况及部分规划条件,补充尚缺的规划条件。

(2005) 核实规划条件:题目中给定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布局,核对规划设计布局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规划条件。

(2005) 变更规划条件: (近几年的热点)

(2003年是一道补充规划条件的试题,2008年是一道变更的程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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