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学高级职称考试是由各个省份自行规定,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北京医学高级职称考试系统,掌握医学高级职称评审知识,我们考吧网(kao8.cc)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以下内容: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主任医师、主 任中 医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 任中 医师为副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 医师为正高级职务。

三、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采取考试(笔试)方法进行评价。

四、本条件为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见附件)及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

五、本条件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监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中现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近 5 年)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医古文)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六)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 、申报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2 年以上;

( 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4 年以上;

( 3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5 年以上;

( 4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5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8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0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7 年以上(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历证明材料),同时经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并经公证的合同,保证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 10 年以上者,可申报副主任(中)医师。

( 5 )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0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药、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7 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 医师。

2 、申报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 医师职务 5 年以上。

3 、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大专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 20 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职务 7 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 25 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 5 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分别申报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八)医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正在援外的医疗队队员、参加过或正在援藏、援疆的医疗队队员及省辖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可优先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 医师职称评审条件

1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 40 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 15 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 2 次。有带教 2 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4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技术)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5 、具备下列 2 条中的 1 条。

( 1 )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3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本专业省级学术论文 1 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 2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 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2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其中 2 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② 获得本专业省辖市或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 7 名)。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 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精通本专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 、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症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 35 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 12 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 、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带教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 3 次;有培养 2 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4 、具有追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

5 、具备下列 2 条中的 1 条:

( l )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4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 2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① 条为必备条件)。

① 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3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4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②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 3 万以上。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

③ 获得本专业省辖市一等或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 5 名),或获得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 7 名)。

三、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 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

1 、在国家级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2 篇是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 、获得本专业国家、省部级三等或省辖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限前 3 名)或省辖市、厅级二等科技进步奖两项(限前 2 名)。

3 、厅局授予的先进工作者(指经省人事厅同意,在全省范围开展的行业综合表彰)或省辖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以及获省辖市拔尖人才称号者。

(二)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技)师、主任中 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3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l 、在国家级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3 篇是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 、获得本专业国家级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 3 名)。

3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本人编写 5 万字以上)。

4 、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以及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管优秀专家、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论文、科研成果、著作等业绩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二、本条件所称 “ 以上 ”“ 以下 ” 均含本级。

三、所提供的学术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有 CN 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四、科研成果需提供鉴定材料和证书;著作需提供有关编写内容、字数的证明,著作不含论文汇编、习题集、手册类、诊疗常规等。

五、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 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技)师、主 任中 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者(限前 3 名)可不受此限制。

六、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发生医疗事故者,经相应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 3 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中未列入的专业参照相近专业掌握。

九、各级医院在设置护理高级职务岗位时,应符合以下原则:副高岗位只设在 2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正高岗位只设在 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护理岗位中的高级职务不能超过本单位卫生系列高级岗位总数的 5 %。

十、机关、学校及厂矿等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级别划分问题,原则上以机关、学校的级别或厂矿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级别来确定。

十一、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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