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县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有关事项通知

牛课网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1-12-03

各乡(镇)财政所,县直各部门,中央、省、市驻县各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市财会[2011]13号)的文件要求,为使明年会计从业人员换发IC卡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在会计从业人员个人采集信息的基础上,需由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的数据进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统一在我省新开发的“江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工作。
2、信息采集确认范围:持有我县财政部门颁布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在岗人员和非在岗人员。
3、信息采集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不含节假日)
4、信息采集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第一学历及第二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确认采用持证人自行前往审核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两种方式。
(1)持证人自行前往进行信息采集确认的,可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持相关证件资料自行前往县财政会计管理局进行信息确认。
(2)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确认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开据单位证明并收集信息采集确认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到县财政会计管理局统一进行集中确认。
6、信息确认必须在完成2011年度继续教育后进行。目前尚未进行个人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登陆“江西会计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于信息采集成功20日后,携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进行信息确认。对不参加或因各种原因未采集基本信息的持证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从而不能换发IC卡,证书的继续使用将会受到影响。在信息采集的网站关闭后仍未进行个人信息采集的,原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将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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