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吧司法考试首发:2011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要点(部分)

牛课网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1-09-26

考吧司法考试首发:2011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要点(部分)
  第一大题:

  1 第一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内涵展开)

  第二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党的领导和服务大局(内涵展开。)

  第三点. 写下他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建设社会主义特色法治的事业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

  第二大题:

  1. 信用卡诈骗罪1.主观;故意 客观;利用骗取的信用卡进行消费

  2. 故意杀人罪。 1主观;故意 客观;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知其窒息身亡

  3. 盗窃罪。1主观。故意 客观。****他人占有之物,

  侵占罪。1主观故意 客观。人已死 财产无主

  无罪 占有无主之物,只构成民法上的先占

  4. 诈骗罪未遂, 主观 故意。 客观。骗取他人财物

  5. 不成立,自首只是指自动赋予公安司法机关控制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材料不符合。

  6. 成立,把立功的要件说一下

  第三大题:

  1不正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2、经审查,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认定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中关于尤某的证据与证据之间还存在矛盾,且这种矛盾没有得到合理的排除。该案中,被告的地位,作用均没有查清。4、不能。何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且二者之间矛盾得不到合理排除,公诉机关对其反驳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此不能证明何某构成犯罪。6关联性实质上就是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明性和实质性。证据是否案件有关系。 法院的行为不适当。4份材料是慎用而不是应当排除

  第四大题:

  1. 成立。 理由。符合浮动抵押的要件(简单表述要件即可)

  2. 必须 理由。民法规定,抵押权人的物保,与保证人的保证同时存在。应先执行抵押权人的物保。

  3. 无效 理由。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

  4. 合同有效 理由。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并且根据区分原则。房地产所有权问题。不妨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5. 有权 理由。因为甲丙公司违法合同规定,与戊公司签订合同

  6. 不能 理由。因为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W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自后支付。

  7. 能。 理由。因为房屋过户给戊,甲丙根本违约,

  8. 不能, 理由。因为合同终止,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旅行。承担连带责任,视为保证

  9. 不能。 理由。违约金要求。一旦违约。必须支付,且无减免责任事由。

  第五大题:

  1. 不是。王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代表公司(被告)参与诉讼,江乙,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限制行为能力被唆使实行侵权行为,江甲 ,江乙的父亲,为江乙的法定代理人。

  2. 能。登记表 书证-照片。 物证-录音资料,视听资料

  3. 可以行使一半诉讼权利,但不能涉及实体权利,如提起反诉,进行和解。调解。原因,全权代理需写明代理事项

  4. 驳回请求,因为与案件之诉无关

  5. A调解 B.仲裁或诉讼

  第六大题:

  1.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因其为利害关系人

  3.不能。 因为仅是致函,并为损害甲公司的合法权益,不符合起诉要求

  4.能。 因为此为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李某不能成为传唤对象。因为李某行为不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公安局也无权进行处理

  5.特许。属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市场准入

  6.不阻挡,因为是正当的刑事司法行为

  7.不成立。并非法定事由 8.成立,法的效力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应使用行为时法律

  第七大题:

  1、第一小点。 法院执行案件应该讲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即要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履行职权,又要顾及社会观感,服务于整个大局。

  第二小点,上述做法体现了法官在依法处理案件的过程的中,为实现社会效果所做出的努力,但又越权的嫌疑

  2、第一小点。民商法要求实现 意思自治的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前者要求,当事人双方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自身的意愿,或者要求当事人的民事行为不能违反一般的道德要求。由此评价法官的上述执行行为为合法合理。

  第二小点。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必须要遵循处分原则和法律法院独立审判原则。当事人可自行处分自己权利,法院审理的范围。必须以当事人的请求为标准。独立进行审理。由此评价法院的上述执行行为。会发现法官代替当事人行使其诉讼权利。有超越职权的嫌疑,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三点,根据法学理论,法院的司法审判权必须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公权力必须受到一定的规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顺利实现,维护自由,秩序和正义。

  注:*表示暂无答案

查看:2011国家司法考试(四卷)试题

更多司法试卷关注 考吧司法考试网 www.kao8.cc/sifa/
下一篇:考吧司法考试首发:2011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详解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