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应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3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必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9月15日。

试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应查阅司法部相关公告。

在福建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外国的台湾居民,选择在厦门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地请选择“福建省厦门市”,其他事项与内地报名人员相同。

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外国的台湾居民,不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的,可在6月21日至6月30日内联系和委托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代理缴费。办理地点在台北市开封街一段66号4楼,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周六、日不休息。详情请登录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网站(http://www.acsle.org)查询。

关于报名条件和学历的具体要求、报名流程等详尽事宜,请登录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www.xmsf.gov.cn/)查询《福建省司法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厦门市司法局报名咨询电话:0592-3759062

社团法人海峡两岸交流协会(台湾)联系电话:(886)-2-238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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