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如下:

一、成绩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个科目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疑,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方式。统考科目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

二、合格标准

1、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领取成绩合格单(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会计基础: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会计电算化:考试内容包括客观题考试、Excel实务操作考试、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三大部分:

(1)客观题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Excel实务操作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会计电算化的三部分成绩必须同时合格,方可领取合格证。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后一个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合格证书,如遇上公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三、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的衔接

(一)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并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政策。

(二)2013 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作为过渡阶段,仍然实行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下简称统考科目)与会计电算化科目分开考试的方式,在 2014年12月31日前,统考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持“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仍然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原办法规定的免试政策,取消珠算五级考试科目。

四、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政策的衔接

(一)我市自2015年1月1日实行三科同时考试开始,成绩合格单的有效期为6个月。

(二)2013年7月1日前统考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可以继续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考科目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外省市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我市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我市的户口本(或者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市财政局从未批准或备案过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考试报名或考前培训的机构,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有问题请向市财政局或区县财政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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