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辅导:工程设计合同类型和条件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3-04-12 牛课网 考试宝典

【工程设计合同类型和条件的应用】

设计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目的是告知投标人设计合同中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的基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通过协商对其中某些非实质性条款可以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起草合同条件时应注意:

①合同条件应基于得到行业广泛认可的合同条款;

②合同条件中双方责任和风险划分应充分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③尽量使用合同范本编写合同条件,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等。

设计招标的招标范围(或称招标内容)即拟委托设计的工作范围决定了具体的设计合同类型。比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和设计深度要求分为概念性方案设计合同和实施性方案设计合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的承包范围分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设计施工合同、设计采购合同、设计总承包合同、分包设计合同、顾问设计合同等。

此外,工程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不同,规模和特点不同,合同范围不同,还将涉及合同条款的设置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控制条款的设置。工程设计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品质。

在设计招标中,与工程设计质量有关的条款主要包括:设计团队的工作要求及设计责任(包括设计单位和主设计人的签章责任)、设计服务质量、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报送和审查要求、作为总设计人的管理和协调责任、专业责任与保险等内容。在所有设计质量控制条款中,与工程和货物不同的是设计人的专业设计责任与保险条款,包括设计人在项目设计寿命期内终身负责制要求,即设计人应为工程设计质量在其寿命周期内终身负责;设计人应提供的设计责任保险要求,即为了保护设计人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设计人还应为此购买设计责任保险。

2)工程设计进度控制条款的设置。一般以设计进度表或横道图的形式规定工程设计各阶段的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也可以作为设计合同的附件。

3)工程设计成果要求的设置。一般包括对设计成果的专业和内容要求、形式要求、数量要求等。

4)工程设计价格控制条款的设置。包括设计费用总额及所对应的设计任务及进度要求,变更设计与洽商索赔条款的设置,违约与索赔条款的规定等内容。尤其应关注的是变更设计与索赔条款的关联关系设定问题。

5)工程专业设计分包条款和顾问设计条款的设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设计人进行专业设计分包或聘请设计顾问、允许专业设计分包或聘请设计顾问的专业范围、专业设计分包或设计顾问的责任与义务条款等内容。但无论如何,设计人应承担总体设计责任并承担设计管理与协调责任。

6)工程设计知识产权条款的设置。知识产权的规定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中设计合同所特有的条款。具体参见本教材第4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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