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设施的设置
防烟设施
1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不能自然排烟。
2 除建筑 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
1.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
3.消防电梯前室
4.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5.封闭避难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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