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合格人员2012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2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相 片 |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相关专业 | 本专业 | 技 术 | ||||||||||||||
年 限 | 年 限 | 职 务 | ||||||||||||||
聘任时间 | 技术资格 |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
工作单位 | ||||||||||||||||
申报资格 | 准考证号 | 档案号 | ||||||||||||||
取得资格的方式(考试或认定)、时间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
(章) | (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市地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 省人事厅审批意见 | |||||||||||||||
(章) | (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证书编号 | 证书管理号 | 通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