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 | 适用情况 |
3%-45%的七级税率 | 工资、薪金所得 |
5%-35%的五级税率 |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
20%比例税率 | 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 |
工资、薪金所得的七级累进税率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的部分 | 45 | 13505 |
德罗巴加盟申花,周薪约为20万英镑
1英镑=10.2431人民币元
如何确认德罗巴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00000×4×10.2431-4800)×45%-13505
五级累进税率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特别掌握:加征或减征 |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 |
3.储蓄存款利息: | |
4.劳务报酬所得: |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十一类应税所得 | 费用扣除方法 |
(1)工资、薪金所得 | 1.定额扣除 |
(1)稿酬所得;(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劳务报酬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 | 2.定额或定率扣除(每次800元或20%) |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3.会计核算 |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4.无费用扣除 |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公益性捐赠
1.个人的公益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以下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四项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的捐赠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非捐赠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