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4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3-12-14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业绩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应用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二)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在具备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前提下,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二)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的主要组织、完成者(前三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五)市(厅)级有资金匹配的本专业科研课题的组织、完成者(前三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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