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我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于4月10日开始启动,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简章。
【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731-85165264、85165371)。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不含双休日)。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州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批准,今年我省恢复张家界市考区。
全省各考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区 | 主办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湘潭 | 湘潭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 湘潭市大湖北路98号财政局内 | 0731-58276052 |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不含双休日),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政务大楼二楼)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今年我省取消现场收费,所有报名考生均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按下列情况进行交费:
1、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2、首次报名人员,到现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返回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3、应届毕业生,到现场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返回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4、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后,返回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办理退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报名费90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20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报名简章链接地址: http://www.kuaiji.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875
附件:
20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
免试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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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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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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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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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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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科目免试 (划√) | 审计 | 会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法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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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上述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签 名: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对技术职称的 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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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 |||||||||||||||||||||||||||||||||
地方考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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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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