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合伙企业法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1 03:26:08

经济法中的合伙企业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知识点 合伙企业经济法案例与答案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C】

  A. 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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