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复习笔记:盈余公积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7 10:14:40

盈余公积会计分录例题 新会计准则盈余公积 会计法中盈余公积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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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制企业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正数),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用途:可以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相关链接】资本公积的用途是转增资本。

(二)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最终转入: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提示】最终减少盈余公积增加未分配利润。

(三)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四)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股份公司)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股份公司)

【提示】期末盈余公积=期初盈余公积+本期贷方发生额(提取)-借方发生额(盈余公积补亏、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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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5月14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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