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笔记:一罪的分类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0 06:52:06

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笔记:一罪的分类

2015年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4、15日拉开帷幕。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小编特地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注册税务师考试!!

1.概述

类型

口诀

实质的一罪

想象竞合犯

继续想结果

结果加重犯

继续犯

法定的一罪

结合犯

法定要关节

惯犯

处断的一罪

连续犯

处断连吸牵

牵连犯

吸收犯

2.具体规定

(1)想象竞合犯

①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②作为一罪处理,按一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从一重罪处)。

(2)结果加重犯www.KAo8.cc

①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②按一罪加重处。

(3)继续犯

①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②以一罪论处。

(4)结合犯

①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②以一罪论处。

(5)惯犯

①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如赌博罪。

②以一罪论处。

(6)连续犯

①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如基于报复心理,连续杀害N人。

②按一罪从重处

(7)牵连犯

①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②一般情况:从一重罪处

③特殊情形:数罪并罚

(8)吸收犯

①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②按吸收之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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