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辅导笔记十二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9 04:45:24

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辅导笔记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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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

①?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

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②合同价调整的程序: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③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

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④工程变更程序:

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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