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三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7 06:29:41

为了提高考友对于2014年一级建造师 考试的复习效率,并更有针对性的进行科目的复习,考吧网(kao8.cc)特别整理了2014年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 ,供考友进行复习。同时也可以加入我们一级建造师考试交流群(89864726),与老师一起交流!

一级建造师考试更多试题下载>>

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三

1.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迫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2. 建设工程 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著作担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了解)

1).文字作品对于施士.单位而言,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等文字作品、项目经理完成的.1:作报告等,都会享有著作权。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文字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2).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3).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3. ★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米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1 年)

4.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原担其他民事责任.对于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了解

5. ★在建设立程活动中,有许多作品属于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往往就是单位作品。

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编辑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汇总

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讲义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