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一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6 14: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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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一

1.第2 号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羊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位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3.法的效力层级(一〉宪法至上(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泣,(四)新法优于旧法

4.《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5.《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6、代理的主要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7.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代理人死代理行为不终止)

8.★《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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