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知识:实收资本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1 14:13:00

实收资本 会计准则 实收资本例题及答案 实收资本题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会计职称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的核心重点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点击下载:全新升级版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宝典题库

点击下载:全新升级版2014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宝典题库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增加数额,借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减少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实收资本实有数额。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该科目贷方登记公司在核定的股份总额及股本总额范围内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借方登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减少的股本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股本实有数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到现金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减变动

(一)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加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一样。

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二)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减少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推荐阅读: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高分通关试题汇总

2014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必备试题汇总一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必备模拟试题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