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和目标
1为了使保护取得成功,必须使全城居民都参加进来。应该在各种情况下都追求这一点,并必须使世世代代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切切不要忘记,保护历史性城市或城区首先关系到它们的居民。
2对历史性城市或城区的干预都必须十分谨慎,讲究方法并且一丝不苟,要避免武断,要考虑每一个案例的专门问题。
3为了最大限度的生效,历史性城市和城区的保卫应该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政策的组成部分,并在各个层次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计划中考虑进去。
4应该予以保护的价值是城市的历史特色以及形象地表现着那个特色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因素的总体,尤其是:
(1)由街道网和地块划分决定的城市形式;
(2)城市的建造房子的部分、空地和绿地之间的关系;
(3)由结构、体积、风格、尺度、材料、色彩和装饰所决定的建筑物的形式和面貌(内部和外部);
(4)城市与它的自然的和人造环境的关系;
(5)城市在历史中形成的功能使命。
对这些价值的任何损害都会混淆并扰乱这历史性城市的真实性。
5.在制定历史性城市和城区的保护计划之前应该先作多学科的研究。保护计划应包括对资料的分析,主要是考古的、历史的、建筑的、技术的、社会的和经济的资料,应该确定基本方针和在法律、行政和财政方面所要采取的行动方式。保护计划应该使历史性城区在城市整体中发出和谐的声音。保护计划应该确定需要特别保护的建筑 物和建筑群,需要在某种情况下保护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要拆除的。在采取任何干预行动之前的现状应该严格地立档。计划应该得到居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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