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预习资料二十二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6 15:17:22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4年城市规划师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kao8.cc)特别整理了城市规划师考试的一些重点知识,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1.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性内容

2014年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预习资料二十二

(1)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4)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决定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的指导性内容(见第八条)。

(5)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见第九条)。

2.近期建设规划的审批

(1)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建设规划,批准前必须征求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

(3)批准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其中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报建设部备案(见第十条)。

3.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3)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见第七条)。

编辑推荐:

2014年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预习资料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