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精讲:第十二章12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8 05: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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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知识点二十三、仓储合同

1.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诺成合同

【注意】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知识点二十四、行纪合同

1.定义: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与委托的区别:

  行纪 委托
范围 特定的,仅限于购销、寄售等贸易活动 委托事务内容非常广泛
名义 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活动
收费 有偿双务合同,但是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自己负担。 无偿单务合同

知识点二十五、居间合同

1.定义: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居间人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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