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单元测试题及答案第三章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8 18:55:46

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B )。

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B.实木复合地板

C.调味料酒

D.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

【答案解析】选项ACD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A)。

A.非机动艇

B.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C.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

D.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

【答案解析】选项B: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选项C: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选项D: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于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3.根据消费税的现行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D )。

A.进口服装

B.零售卷烟

C.生产销售高尔夫车

D.委托加工粮食白酒

【答案解析】选项A:服装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卷烟不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C: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根据消费税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办法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是(C )。

A.雪茄烟

B.啤酒

C.白酒

D.化妆品

【答案解析】选项AD实行的是从价定率计征办法计征消费税;选项B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计征消费税。

5.根据消费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符合抵扣条件的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的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时,税法规定应按( A)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A.当期生产领用量

B.当期销售数量

C.当期购进数量

D.当期期末库存量与期初库存量之差

【答案解析】符合抵扣条件的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时,税法规定应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6.对于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消费税税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D)。

A.将自产摩托车移至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售的,应视同对外销售计征消费税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用于抵债应视同对外销售计征消费税

C.卷烟厂将自产烟丝用于继续生产卷烟的,烟丝移送环节应视同对外销售计征消费税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应按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处理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A选项只是将自产摩托车移送至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售,并未销售,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在委托加工的环节已经缴纳过消费税了,将其用于抵债的,不再征收消费税;选项C: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7.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生产一种新的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8吨,已知该种白酒没有同类产品的出厂价,该白酒的生产成本为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D )元。

A.8600

B.8800

C.9600

D.9800

【答案解析】1吨=1000公斤=2000斤,消费税从量税=0.8×2000×0.5=800(元);白酒消费税从价税=[0.8×40000×(1+10%)+800]÷(1-20%)×20%=9000(元);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9000+800=9800(元)。

8.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销售白酒3吨,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23400元,开具普通发票,该企业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货物已经发出。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C)元。

A.64000

B.64680Www.KaO8.CC

C.67000

D.67680

【答案解析】应缴纳消费税=[300000+23400÷(1+17%)]×20%+3×1000×2×0.5=67000(元)。

9.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外购酒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30万元,本月领用50%用于连续生产白酒40吨,本月销售白酒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该酒厂1月应缴纳消费税(A)万元。

A.13.34

B.11.84

C.13.4

D.12.59

【答案解析】应缴纳消费税=[50+2÷(1+17%)]×20%+30×1000×2×0.5÷10000=10.34+3=13.34(万元)。

10.某首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以一批珠宝玉石抵偿以前所欠供货商的货款,所欠款项为23400元,该批珠宝玉石成本为14000元。已知同类珠宝玉石平均价格为19000元(不含税),最高价格为21000元(不含税)。首饰厂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100元,已知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0%,不考虑其他事项,该首饰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A)元。

A.3230

B.7300

C.7770

D.6830

【答案解析】首饰厂应缴纳消费税=21000×10%=2100(元),应缴纳增值税=19000×17%-2100=1130(元),合计=2100+1130=323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BD)。

A.零售酒类产品的个体工商户

B.生产销售化妆品的外商投资企业

C.受托加工实木地板的受托方

D.生产小汽车并自用于管理部门办公的汽车生产企业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根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环节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CD)。

A.生产企业进口钻石的环节

B.不具有卷烟批发资质的零售商零售卷烟的环节

C.化妆品的委托加工环节

D.镀金首饰的生产环节

【答案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进口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B:卷烟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而是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BC)。

A.未经涂饰的素板

B.竹制筷子

C.销售价格为每只8000元(不含增值税)的手表

D.摩托车轮胎

【答案解析】选项B: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竹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C:高档手表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而应当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选项C不符合条件,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4.下列环节应当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ABC)。

A.卷烟批发单位将卷烟销售给不具有批发资质的卷烟零售商

B.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

C.外贸企业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

D.酒厂将自制的酒精移送用于连续生产白酒

【答案解析】选项D: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

5.企业生产的下列产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有(BC )。

A.地板生产企业生产用于本企业办公室装修的实木地板

B.卷烟生产厂生产用于连续加工卷烟的烟丝

C.生产企业生产用于本单位生产部门使用的汽车发动机

D.汽车轮胎生产企业生产用于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汽车轮胎

【答案解析】选项AD均应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选项B: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视同销售;选项C:汽车发动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

6.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向购货方收取的下列费用中,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的有(ABCD)。

A.包装物租金

B.因购货方延期付款向其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

C.所售应税消费品的品牌使用费

D.违约金

【答案解析】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品牌使用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7.某高尔夫球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将其生产的20箱A牌高尔夫球移送至下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当月该门市部将其中的80%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10000元;A牌高尔夫球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5000元/箱,最高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6000元/箱,当月将5箱A牌高尔夫球用于换取一批生产材料,则下列关于高尔夫球生产企业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AC)。(高尔夫球及球具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是10%)

A.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高尔夫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9700元

B.该企业将高尔夫球换取生产资料应缴纳的消费税为12500元

C.该企业将高尔夫球换取生产资料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1250元

D.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合计53500元

【答案解析】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但是增值税应按平均价格来计算。则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410000×10%+5×26000×10%=54000(元)。

8.甲化妆品生产厂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8.7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香水,支付加工费不含税金额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收回,收回之后80%在当月对外销售,收到不含税销售款280万元,20%留存仓库。主管税务机关2月对甲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税务机关做出的以下决定中,正确的有(ACD)。

A.责令甲补缴消费税96万元

B.责令甲补缴消费税105万元

C.对乙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等额的罚款

D.对乙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3倍的罚款

【答案解析】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要责令委托方补缴税款,并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在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所以当期对外销售部分和留存部分计税依据不同,甲应当补缴消费税=280×30%+(110+30)÷(1-30%)×20%×30%=84+12=96(万元)。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