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考考生: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于2012年12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1、在中山市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的社会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4月28日星期日到市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中山市自考办地址: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楼办证大厅。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89989286。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档案袋》已密封,请交单位人事部门或自行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拆封。

  4、计划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请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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