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仍然保持纸笔作答方式不变。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 至20日 (共7天、14个批次) |
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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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17∶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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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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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 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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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
2013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注册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Www.KaO8.CC
2012年度报考中级资格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必进行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3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2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3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2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于4月13日0:01至5月8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确认点),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
符合报考初中级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于4月22日到5月9日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同时间全部在市直报名点确认。确认通过后,报名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并提醒报考人员及时交费。
报名点 | 地 址 | 电 话 |
市 直 | 淄博会校(张店区潘南路8号) | 0533-3182450 |
张店区 | 张店区财政局(新村西路99号东方商务702) | 0533-2869863 |
博山区 | 博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博山区双山路3号) | 0533-4164616 |
淄川区 | 淄川区财政局(淄川区般阳路78号) | 50533-180027 |
周村区 | 周村区财政局(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 | 0533-6415714 |
高新区 | 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1单元十楼) | 0533-3192877 |
桓台县 | 桓台县行政服务中心(桓台索镇渔洋街2700号) | 0533-8213277 |
沂源县 | 沂源县财政局(沂源县财政局胜利路12号) | 0533-3238822 |
高青县 | 高青县财政局(高青县高苑路15号) | 0533-6982197 |
临淄区 | 临淄区财政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 | 0533-7184844 |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还需提供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和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符合暂不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5月9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初级资格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至9月8日,中、高级资格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