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须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3-02-21

盐城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须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考试标准的通知》通知精神。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或《珠算》合格的人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分数以现场亮分为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或《珠算》合格早已在盐城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现不再公布,须携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从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二)等相关资料,从2013年2月20日开始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所需材料】

  无工作单位的,须携带:

  1.《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表2)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已有工作单位,并从事会计工作的可同时办理注册登记,办理注册时须携带:

  1.《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表2)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5.有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注:表2表3详见财政局首页“下载中心”《关于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册、调转、登记等事项的表合集》(http://www.yccz.gov.cn/ggfw/xzzx/)

【办理地点】

  (1)所有成绩合格的考生,都到单位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

  (2)盐城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其工作单位隶属盐都、亭湖管理的,到所属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证书;工作单位隶属市级管理的,到盐城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如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隶属盐城经济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的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

  (3)高校学生可等到工作单位落实时办理,也可回原籍办理,需要在盐城办理的,由班级集中统一到财政部门办理。单个办理: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盐城生物高等工程学校、盐城高级技师学院到亭湖区财政局(亭湖区行政中心内)会计科办理;盐城纺织高等职业学院、盐城机电学校、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等高职园区学校学生到盐都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

  (4)考试成绩在江苏全省范围内通用。盐城籍考生在外地参加考试合格的,无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办理,如滨海籍学生在宜兴考取的,现在单位或户口在滨海,可到滨海县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在我市参加考试的外籍人员,可回原籍办理,如盐城师范学院苏州吴江籍学生在盐城报考,考试合格后,可回吴江办理,该生如毕业后到南京工作,也可到南京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办证时间】我市从2013年2月20日起办理。

【办证期限】江苏省未设办证期限,考试成绩不会作废,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全省办理。

【联系方式】

区 域
电  话
地 址
 
响水
0515-86883952
县财政局内
 
滨海
0515-84108539
县财政局内
 
阜宁
0515-87263902
县财政局内
 
射阳
0515-82322167
县财政局内
 
建湖
0515-86213438
建湖县会计管理中心
 
盐都
0515-88429918
区财政局内
 
大丰
0515-83527992
大丰市财政局内
 
东台
0515-85213359
东台市财政局内
 
亭湖
0515-66690326
市希望大道59号
亭湖区政府内
市直
0515-88363879
市文峰路41号
含开发区、城南新区

盐城市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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