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设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三、申请条件
(一)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三)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四、办理材料
(一)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 25 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领。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放弃。申领人员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按预约日期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3.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及一份复印件(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其他符合申领条件人员
在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 )“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预约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3.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4.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5.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6.根据申请条件第二条申请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7.根据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累计 20 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
8.根据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的人员还应当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首页--信息查询--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五、办理地点
申请受理部门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向组织考试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
(二)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或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申请。
区域 |
咨询电话 |
领证地址 |
办证时间 (节假日除外) |
荔湾 |
81836832 |
广州市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楼008号窗(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内) |
周二、周四全天 |
越秀 |
83848773 |
广州市广九大马路4号14楼(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海珠 |
34373677 |
海珠区同福中路龙福东一巷一号3楼 |
逢周二、周三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天河 |
87534916 |
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
白云 |
26092690 |
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白云区财政局一楼会计办证大厅 |
周二至周四全天 |
黄埔 |
82387519 |
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11楼 |
周一至周三全天 |
番禺 |
39300326 |
番禺区市桥街广场西路83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花都 |
36993707 |
花都区花城路51号会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
逢周一、三全天 周五上午 |
南沙 |
84985229 |
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政府E栋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9号窗口 |
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9:00-12:00 周一至四下午13:00-17:00 周五下午13:00-15:30 |
萝岗 |
82119095 |
萝岗区香雪三路三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346窗口 |
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8:45-11:45 周一至四下午13:30-16:45 周五下午13:30-15:00 |
增城 |
82713112 |
增城市荔城街园圃路33号 |
周一至周五全天 下午14:00-17:30 |
从化 |
87922106 |
从化市街口街蓝田东路155号2号楼三楼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注:受理时间如有调整,以现场公布为准。 |
六、办理时间
按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 25 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各区公告网址见第十点)。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放弃。
七、联系电话
见第五点。
八、办理流程
见第四点。
九、表格和资料下载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在申请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下载填写。
(二)《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预约表》在申请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下载填写。
十、其他
各区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告网址
行政区划 |
网址 |
栏目名称 |
荔湾区 |
荔湾政务网—政府—通知公告 |
|
越秀区 |
越秀信息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财局 |
|
海珠区 |
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会计管理专栏 |
|
天河区 |
天河区财政局—会计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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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 |
http://www.by.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byqczj/index.html |
白云区财政局—会计服务 |
黄埔区 |
黄埔区财政局—财政公告 |
|
番禺区 |
番禺区财政局—通知通告 |
|
花都区 |
花都区财政局—会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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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 |
南沙区财政局—新闻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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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 |
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通知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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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 |
增城市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 |
|
从化市 |
从化市财政局—通知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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