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预习笔记六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2 19:06:46

监理合同管理真题 监理合同管理真题答案

2014年监理工程师 考试复习已经开始,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的复习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在考试的备考准备阶段,考吧网小编特整理了监理工程师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复习有所帮助!

哪些合同是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本身的原因,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误解,产生错误认识。重大误解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发生的误解,如果是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事实,且一方当事人订立时由于自己的原因而没有预见到,则不属于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

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要约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被要约人。要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具体地讲,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必须是对相对人发出的行为,必须由相对人承诺,虽然相对人的人数可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另外,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表现在:(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确定;(2)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对行为人不具有合同意义的约束力。

编辑推荐: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预习笔记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