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汉族考生总分16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必须一次同时合格,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现场出成绩,考生也可在考试后登陆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专题(http://www.xjcz.gov.cn/kjzy )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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